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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肃规范红军服着装的通告

2021-04-16
16 2021-04

11:06

关于严肃规范红军服着装的通告

 

为进一步加强红军服着装规范化管理,维护“红军服”等革命标识的专用性和严肃性,依据《军服管理条例》《旅行社条例》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《井冈山红色培训管理办法(试行)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,经研究决定,自即日起,进一步严肃规范红军服着装。具体规定如下:

一、红色教育培训机构、旅行社组织学员、游客在井冈山学习培训、参观游览不提倡穿着红军服,如必须要穿,也只能选择在开班仪式、革命烈士陵园祭奠仪式等仪式感强的活动中规范穿着红军服。

二、红色教育培训机构、旅行社组织学员、游客穿着红军服时,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:

1.申明红军服的严肃性,增强学员、游客对红军的敬畏感;

2.按照规定选用样式标准的红军服装;

3.按照规定实行统一存放管理,不得乱丢乱放,不得损毁丢弃;

4.发放的红军服要确保整洁、无破损、不脱色;

5.按照规定穿着统一的红军服,同一培训团队或旅行团队不得穿着不同颜色、不同样式的红军服;

6.应安排一名人员专门对学员或游客穿红军服进行管理和监督,及时纠正学员或游客穿红军服期间不文明、不规范的言行举止;

7.在前往景区景点的途中,应当行列整齐、威严有序、举止文明;

8.严禁组织学员或游客穿着红军服出入歌厅、舞厅、足浴、酒吧等娱乐场所和购物点,到酒店、夜宵摊点等场所饮酒;

9.不得有损坏当年红军形象的其他行为。

三、学员和游客穿着红军服期间,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:

1.应当统一、规范穿着红军服,做到仪表端庄、举止文明、精神饱满、姿态良好;

2.按照规定配套穿着红军服,不同颜色、不同样式的红军服不得混穿,不得与便服外衣混穿,红军服内穿着其他服装时,不得外露;

3.穿着红军服在室外应当戴红军帽,帽檐前缘与眉同高,不得歪戴红军帽,除开班仪式等重要活动外,穿着红军服进入室内通常脱帽;

4.穿着红军服应当按规定扣好衣扣,缩系腰带位置要合适、松紧要适度,不得敞开衣扣、披衣、敞怀、挽袖、卷裤腿,不得戴有色眼镜;

5.背带红军包时应左肩右斜,不得佩戴、系挂影响当年红军形象的标志、物品;

6.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红军服,不得乱丢乱放,不得焚烧、毁损、涂划、丢弃、玷污、践踏红军服;

7.不得在公共场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;

8.不得出入歌厅、舞厅、足浴、酒吧等娱乐场所和购物点,不得到酒店、夜宵摊点等场所饮酒;

9.不得有损坏当年红军形象的其他言行举止。

以上规定,红色教育培训机构、旅行社、带班老师、带团导游、学员、游客必须严格遵守,坚决杜绝出现红军服着装不规范等问题。违反上述规定的,依照《军服管理条例》《旅行社条例》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《井冈山红色培训管理办法(试行)》进行查处,情节严重、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有违规使用红军服的,请立即拨打举报电话:07966553186

 

井冈山管理局旅游管理处  井冈山管理局景区行政执法处  井冈山红色培训管理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4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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